省高院、省司法厅进行专项调研和检查的通知
作者: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发布时间:2009-04-07
为全面了解《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决定于近期开展对《通知》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09年4月1日-4月28日为自查阶段,4月29日-5月8日为整改、总结阶段。5月18日-6月5日为抽查阶段,由省司法厅、省司法厅联合组织各市中级法院、各市司法局对各鉴定结构、各级法院、各市司法局落实《通知》情况进行调研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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