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机构简介

机构简介

作者: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发布时间: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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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2006年依法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2009年3月4日,苏州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在该所正式挂牌。2010年上半年该所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是苏州市第一家通过资质认定的“三大类”鉴定机构。

该所拥有办公面积1024.5平米,建有法医鉴定室、文痕检实验室、毒化病理实验室、视听觉电生理检测室、化学分析室。该所具有眼底镜、检眼镜箱、裂隙灯、视觉电生理、听觉电生理、GSB-4A智能型光电光谱比对分析仪OLYMPUS SZX-7型高倍体视显微镜、XSP-15A型高倍生物显微镜、XTD-06多功能体视显微镜、FEM-IV静电压痕仪、数字脑电地型图仪、文检仪、拉曼光谱仪等检查、检验设备。年受理省内外各地案件达4000余件。该所现有正式员工40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40%,是一只老青帮带、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的团队。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死亡原因鉴定 (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 器官/切片检验,死亡原因分析));器官组织法医病理学检验与诊断;死亡方式判断;死亡时间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医疗损害鉴定;与死亡原因相关的其他法医病理鉴定(组织器官硅藻检验)】;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性侵犯与性别鉴定;诈伤、诈病、造作伤鉴定;医疗损害鉴定;骨龄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状态鉴定;精神损伤类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仅限道路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所致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痕迹鉴定【手印鉴定;整体分离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该所执业14年来,一直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准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扬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以公正的鉴定结果服务于社会;一直秉承“科学严谨、客观准确、独立规范、公正严明”的质量方针,以“质量第一,提供优质服务,委托方采信率达100%;以人为本,加强资源投入,确保人员能力持续满足工作需求;持续发展,完善管理体系”为质量目标,不断实现司法公正性、鉴定结论专业性和合理性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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