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助理工程师
性别: 女
李静,女,吉林省长春市人,二零一零年毕业于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取得了工学、法学双学士学位。毕业至今在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工作十年有余,参与办理案件近四千余起,主要从事文书、痕迹鉴定工作,现已有丰富的鉴定工作经验,系国家司法鉴定人,现任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文书、痕迹鉴定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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